从20xx年上半年来,县、乡两级农经管理部门在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以村级财务由乡镇委托代理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了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为彻底解决农村财务混乱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及培训工作。上半年,我们根据部分乡镇及村社委托,依法对金崖、连搭、和平、夏官营、马坡、甘草等乡镇25个村社财务进行全面、就地审计,审计资金达9377万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了纠正,有效遏制了农村财务混乱现象。并结合审计,对60名乡镇代理会计和村社出纳进行了《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榆中县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宣传,切实搞好农村债权债务摸底调查工作。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我们结合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加强宣传农村债务债务摸底调查工作,督促各乡镇认认真真搞好摸底、切切实实上报数据,确保了农村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延续性。目前,正在对农村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汇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计结果难以落实,存在大量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调查和处理,主要是由于现行审计制度和制度的不完善。
二是农村审计机关缺乏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权。许多违反审计纪律的行为得不到处罚,严重影响了审计机关的权威。
三是乡镇审计职能存在缺口,审计力量严重不足,许多日常审计监督工作无法开展。由于农村审计工作涉及面广,我县共有268个行政村,1400多个村民小组,90%的村合作社都有账户,仅靠县农业经济站工作人员是无法进行日常审计监督的。
四是有很多农村金融奢侈浪费行为,比如使用税务机关发出的发票集体资金,非法设立私人资金,过多的非生产性支出,购买和处置重大资产,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缺乏集体借贷的法律程序,导致相当严重的资本损失和后果。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调查处理难度较大。其中一些是村干部的个人行为,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是,由于法律上缺乏明确的规定,他们在如何处罚上非常被动,无法确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体制。要在实事求是地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搞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继续完善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台帐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山林、“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管理。首先,要深化实行财务公开。根据中央和农业部、监察部等有关文件要求,在扩大公开面的基础上,继续把财务公开引向深入,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村集体的重要财务事项,如集体土地承包、租赁、举债、资产处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第三,要继续强化农村审计监督。在日常审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对建设占地、搬迁村集体资产、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征占地补偿费管理使用及一事一筹资筹劳等专项审计工作,维护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是加强对村集体债务的管理监督。要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对原有债务进行清理,分类化解,同时建立村集体举债制度,对举债审批程序、范围做出严格规定,规范举债行为,对于不按规定程序决策、脱离实际盲目大量举债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是乡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村级专项资金,要纳入农经专户管理,规范使用。
六是加大《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农村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再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七是切实加强乡镇一级审计工作的力度。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仅靠县农经部门审计力量有限,因此,建议县上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乡镇一级农经队伍,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制度。